十五、為積極協助參訓學員訓後儘速返回職場,訓練單位至少應提供學員 下列二項就業輔導措施,且各項措施內容應與訓練職類具有關聯性 : (一)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起至結訓日內,應邀請三家以上廠商辦理就 業說明會或徵才活動。 (二)訓練總時數二分之一起至結訓後九十日內,每月提供最新與訓練 內容相關之就業職缺資訊予結訓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