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監承長官之命,處理事務,其權責如左: 一、關於技術性事務之審核事項。 二、關於技術業務執行之指導、監督事項。 三、關於技術之研究、發展、推動事項。 四、關於技術性法案之會核、審核事項。 五、關於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