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08:06
法規名稱:
廢
工廠法 (民國 107 年 11 月 2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8 年 12 月 30 日
第 16 條
凡經法令規定應放假之紀念日或其他休息日,均應給假休息。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