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14:39
法規名稱: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民國 103 年 06 月 2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06 月 20 日
第 16 條
雇主設置之局部排氣裝置、吹吸型換氣裝置或整體換氣裝置,於有機溶劑 作業時,不得停止運轉。 設有前項裝置之處所,不得阻礙其排氣或換氣功能,使之有效運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