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民國 113 年 08 月 26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3 年 01 月 13 日
第 16 條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入國工作之外國人,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
其申請及入國後之管理適用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類外國人之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