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創業鳳凰婦女小額貸款實施要點 (民國 98 年 02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05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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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承貸金融機構辦理本貸款,應確實依照本要點規定及前點授信相關
      規範辦理,於貸款人創業計畫書填具資料不實之情形,銀行得拒絕
      受理放貸。
      前項有關本貸款受理審核流程及作業規範,由本會另定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