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16:27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績效審查及績效認可作業要點 (民國 112 年 03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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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審查通過單位於審查通過有效期間內,有發生合併、分割或其他事 由,致變更其名稱、組織或登記地址者,應於變更事實發生日之次 日起九十日內函報職安署備查。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