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分署應依核定訓練綱要及實際訓練徒弟人數,補助師傅指導費及徒 弟訓練津貼,補助標準如下: (一)師傅:指導每名徒弟每月補助新臺幣(以下同)五千元,其餘訓 練費用不予補助。 (二)徒弟:每名徒弟每月補助一萬元。 徒弟於訓練期間由分署投保勞工保險。但訓練期間受僱用者,由僱 用單位依法投保勞工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