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 二、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三、受理訴願案件審議作業之處理。 四、相關業務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案件之會辦。 五、相關業務法規適用疑義之研議及諮詢。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