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2/14 15:47
法規名稱: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民國 113 年 08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63 年 10 月 3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八月一日修正之第 227-1 條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
第 164 條
雇主為防止載貨台物料之移動致有危害勞工之虞,除應提供勞工防止物料 移動之適當設備,並應規定勞工使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