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20:34
法規名稱:
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民國 101 年 12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1 年 07 月 0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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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協辦機關應於申請機關執行本計畫期間每三個月至轄區內各工作配 置地點辦理實地考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