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7 18:33
法規名稱:
廢
勞工保險失業給付實施辦法 (民國 92 年 02 月 1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7 年 12 月 28 日
第 18 條
申請人申請失業給付時,得檢附本人名義之郵局或金融機構存簿封面影本 ,申請以轉帳方式請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