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3 年 03 月 13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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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政府部門計畫之考核:
  (一)各部會、各縣(市)政府每月至少實地考核轄區內各上工配置地
        點一次。
  (二)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計畫執行期間每三個月實地考核各上工配
        置地點一次。
  (三)本部辦理不定期考核。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