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5 03:13
法規名稱:
勞資爭議調解辦法 (民國 108 年 07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8 日
第 18 條
調解人應於調解程序開始前,主動向勞資爭議雙方當事人說明其身分及資 格。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