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民國 108 年 05 月 0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3 年 02 月 14 日
第 18 條
勞動力發展創新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力發展知識及數位相關事項之規劃及推動。
二、勞動力發展策略夥伴之開發。
三、勞動力發展策略之創新育成。
四、職業訓練師資之職能開發、訓練、發證及管理。
五、其他有關勞動力發展創新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