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問機構應於年度結束之次日起九十日內完成年度業務報告書,並應至少 保存年度業務報告書十年。 前項報告書,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顧問人員名冊與其資格及教育訓練等執行情形。 二、顧問服務之執行實績。 三、受服務之事業單位滿意度調查結果。 四、業務檢討及改進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