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民國 111 年 09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7 年 06 月 29 日
第 180 條
加熱灌氣容器等、閥或配管時,應使用熱濕布或溫度在攝氏四十度以下之
溫水。但設有安全閥及可調節壓力或溫度之自動控制之加熱器內之配管,
不在此限。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