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主管機關得對顧問機構執行顧問服務之實績及品質情形,實施查核, 並將查核結果公開之。 前項查核結果,顧問機構有應改善之事項者,中央主管機關得令其限期改 善,並由其提出改善之書面報告。 第一項之查核及第六條之認可,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相關專業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