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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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分署為查核本計畫執行情形,必要時,得查對相關資料,初尋青年
      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