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壯世代就業促進獎勵實施要點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3 年 0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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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壯世代勞工依勞動基準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請假,
      致任一月工資未符合第十六點第二款規定者,雇主仍得於僱用期間
      領取職場支持輔導費。但勞工實際獲致工資數額低於三千元者,依
      其實際獲致工資數額發給雇主職場支持輔導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