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實施要點 (民國 92 年 03 月 04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1 年 06 月 29 日
第 2 條
事業單位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除依照有關勞工法令外,並參照本要點
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