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2 21:42
法規名稱: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置準則 (民國 92 年 07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9 年 12 月 27 日
第 2 條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設置,應符合本準則之規定。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視業務區域勞動供需、經濟發展及交通狀況,設立就 業服務站或就業服務台辦理就業服務。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