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5:45
法規名稱:
事業單位僱用女性勞工夜間工作場所必要之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民國 104 年 03 月 31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2 年 04 月 09 日
第 2 條
雇主對於工作場所之通道、地板、階梯等,應保持不致使勞工跌倒、滑倒 、踩傷等之安全狀態,或採取必要之預防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