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民間機構投資重大經建工程及政府機關發包興建之重要建設工程專案核定聘僱外籍營造工作業規範 (民國 96 年 02 月 16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5 月 0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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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據:
 (一) 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八條第六項。
 (二) 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
      格及審查標準第十七條第五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