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補助辦理失業者、原住民、中高齡者及婦女職業訓練計畫 (民國 96 年 01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0 年 03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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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以下簡稱「本局」) 為促進失業者及
    弱勢對象就業,運用民間相關訓練資源,加強推動辦理特定對象職業
    訓練,結合工作機會,有效增進其工作實務技能,促進其就業,俾安
    定其生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