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動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 (民國 103 年 11 月 2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5 年 10 月 20 日
第 2 條
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及所屬機關提供政府資訊之收費,除法令另有規
定外,依本標準之規定辦理。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