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加強外籍勞工管理及輔導措施 (民國 83 年 06 月 23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83 年 0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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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管理及輔導對象
    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九款所規定合法引進之外籍
    勞工及同法第三十五條所規定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