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九十七年度提升在職勞工自主學習計畫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6 年 12 月 31 日
2
二、本計畫預期目標為結合工會團體,提供多元化訓練課程,保障勞工參
    訓品質;提供在職勞工補助經費,以提升其自主學習意願,並透過本
    局所屬職業訓練中心(以下簡稱職訓中心)之區域性操作,深入結合
    工會團體與區域產業需求,以提升本計畫效益。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