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度補助中小企業改善安全衛生設施及器具作業要點 (民國 97 年 04 月 1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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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補助對象:
    依法辦妥工廠、公司或商業登記,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規定之中小
    企業,且接受勞工安全衛生在地扎根計畫輔導者,對不符合安全衛生
    標準之設施及器具等加裝安全裝置或整體汰舊更新者,均可提出申請
    。(重點補助項目如附表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