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 (民國 105 年 09 月 09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3 日
第 2 條
本辦法之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
;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