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十七年補助各區職業傷病診治中心建構全國職業傷病診治網絡醫院實施要點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7 年 09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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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職業傷病診治網絡,指診治中心依職業傷病管理服務中心
    (以下簡稱管理服務中心)合約規定,洽請服務區域內符合補助資格
    條件之醫療機構開設職業病門診所構成之合作網絡。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