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4/10 22:18
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與就業服務機構及庇護工場疑似性侵害事件處理原則 (民國 112 年 05 月 0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0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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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處理原則適用對象為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五條設立之職 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及依法接受政府委託辦理前述 服務之機構、團體及學校(以下簡稱機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