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明師高徒計畫 (民國 106 年 09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02 日
2
二、本計畫主辦單位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執行單位
    為本署所屬分署(以下簡稱分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