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事業機構成立關係企業加強進用身心障礙者計畫 (民國 103 年 05 月 1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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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計畫主辦單位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承辦單位為
    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