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技術士技能檢定新職類開發或職類調整評估諮詢作業要點 (民國 107 年 06 月 19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5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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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任務分工如下:
(一)本部:核定技術士技能檢定新職類開發或職類調整事宜。
(二)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召開技術士技能檢定新職類
      開發或職類調整評估諮詢小組(以下簡稱諮詢小組)會議,並將會
      議結果層轉本部核定。
(三)本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檢中心):辦理技術
      士技能檢定新職類開發或職類調整評估諮詢相關幕僚作業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