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資團體辦理技能競賽及個人或組隊參加國際性技能競賽補助作業要點 (民國 111 年 11 月 14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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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之任務分工如下:
(一)本部:
      1.訂定及發布事項。
      2.修正及釋示事項。
(二)本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
      1.統籌規劃及協調事項。
      2.申請補助案件之核定。
(三)本署技能檢定中心(以下簡稱技檢中心):
      1.受理申請補助案件。
      2.召開審查小組會議,並提報審查結果送本署核定。
      3.通知勞資團體、個人或組隊核定結果。
      4.辦理經費請款、核撥、查核、績效彙整、提報執行績效及成果報
        告等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