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9 10:35
法規名稱:
勞動部運用金融機構提供款項處理太子汽車集團勞工債權作業要點 (民國 105 年 08 月 15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5 年 0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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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專戶存款之動支,應作為分配予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前, 未依法領取工資、資遣費及退休金之太子汽車集團債權勞工之用。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