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4/01/08 05:27
法規名稱:
新聞採訪人員安全衛生指引 (民國 107 年 11 月 15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94 年 02 月 25 日
2
貳、適用範圍 一、新聞業、廣播業、電視業或資訊服務業等,編制有新聞採訪人員之大 眾傳播業。 二、非大眾傳播業之機關、學校、團體,派員實際從事採訪工作者及雇主 指派配合採訪作業人員(如採訪車駕駛等)。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