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注意事項用詞,定義如下: (一)學(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指接受本部委任、委託或委辦全國技能 檢定、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專案技能檢定之單位。 (二)監評人員:指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以下簡稱試場規 則)相關規定遴聘之術科測試監評人員。 (三)監場人員:指依試場規則相關規定,遴聘學科測試及術科測試採筆 試非測驗題方式之監場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