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民國 109 年 03 月 1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8 年 0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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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適用對象,包括下列營造作業人員:
(一)新僱勞工。
(二)在職勞工變更工作者。
(三)無一定雇主之勞工。
(四)受工作場所負責人指揮或監督從事勞動之人員。
(五)其他相關利害關係人。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