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財團法人應建立會計制度,其設計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注意事項 辦理。 財團法人設計會計制度時,應考量會計事務性質、業務情形、將來發 展與內部控制及管理需求,兼顧預算、會計及統計需要,先決定所需 之財務報告後,據以訂定應設立之會計項目、簿籍及應有之會計憑證 。 會計項目、簿籍及報表之明細資料,得按實際需要,自行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