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外送作業安全衛生指引 (民國 111 年 08 月 30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0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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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雇主對於使用機車、自行車等交通工具從事外送作業,應置備安全帽
    、反光標示、高低氣溫危害預防、緊急用連絡通訊設備等合理及必要
    之安全衛生防護設施,使勞工確實使用,並訂定外送作業危害防止計
    畫據以推動。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