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 (民國 113 年 05 月 02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9 年 0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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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計畫所稱職務再設計,指以排除員工工作障礙,提升其工作效能,
    所進行之改善工作設備、工作條件、工作環境、提供就業輔具及調整
    工作方法之措施。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