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 (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6 月 0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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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主辦機關為本部,其任務如下:
(一)本要點之訂定、修正及解釋。
(二)本要點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其他依本要點應辦理事項。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