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作業規定 (民國 113 年 05 月 07 日修正)
公(發)布日期:
民國 0 年 00 月 00 日
生效狀態:
※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民國 114 年 01 月 01 日
一百十三年五月七日修正第 7  點條文,自一百十四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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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簡稱本署)為協助本署各分署(以下簡稱
    分署)加強運用民間團體訓練資源,推動辦理原住民失業者職業訓練
    (以下簡稱職前訓練),以提升原住民工作實務技能,促進就業,特
    訂定本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