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連結重點產業用人需求與青年就業實施計畫 (民國 112 年 08 月 07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2 年 08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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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計畫目的
    為積極協助青年就業及紓緩重點產業之用人需求,勞動部(以下稱本
    部)規劃推動「連結重點產業用人需求與青年就業實施計畫」(以下
    稱計畫),透過整合既有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等資源及措施,由本部
    勞動力發展署(以下稱發展署)制定計畫原則框架,由所屬各分署(
    以下稱分署)提送執行計畫,就轄區產業發展整合在地資源及推展區
    域運籌模式,結合產業公協會調查掌握重點產業優質職缺,並引導青
    年瞭解重點產業樣貌及用人需求,提升青年投入重點產業就業之意願
    ,促使青年從事具未來發展性之工作。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