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辦事細則 (民國 103 年 02 月 15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76 年 08 月 14 日
第 20 條
本會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或委託適當人員
代理,代理人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