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
列印時間:113/11/24 17:00
法規名稱:
廢
明師高徒計畫 (民國 106 年 09 月 01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02 年 10 月 02 日
20
二十、訓練補助期滿後,徒弟應展現訓練成果,並接受分署實地訪查及輔 導就業或創業。徒弟之就業情形及訓練成果將作為師傅之訓練成效 ,並由分署登入於師徒交流平台專區。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