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單側聽損者職務再設計服務試辦計畫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廢止)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0 年 0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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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本計畫所需經費由本署就業安定基金項下支應。
      補助之發給或終止,得視經費額度調整,並公告之。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