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勞工就業通計畫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訂定)
公(發)布日期:
民國 114 年 0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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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雇主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費結報時,其受領補助款之請款領據,應依
      政府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辦理,檢送分署辦理核銷。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